書    名                       
修回真心

(第二輯)

主 著 堂主  林哲三 
著 作 種 類 轉載自虛原雜誌彙編著作
附      記

目      錄

面 滄江名照(筆者於民國四十八年仿繪)
一 明修以立定志向
二 注意修學之心態
三 修乃治一切心病
四 洗滌心靈的塵垢
五 以行善淨化心靈
六 人身三寶精氣神
七 蝸居陋室好靜修
八 嚴謹以戒律為師
九 悔過乃遷善動力
十 修全在克己止欲
十一 修不離人道範疇
十二 患在心力之不足
十三 秉持入道之初心
十四 以能踐行為棈進
十五 學蔬果天天成長
十六 修所忌諱在有我
十七 礙在我識無以修
十八 多藉習養以忘我
十九 悟是覺醒之力量
二十 有誰能徹底覺醒
廿一 惟靈明以去迷惑
廿二 不容天性受污染
廿三 誰能把脾氣改掉
廿四 修在乎於心之靜
廿五 鍊就道心以去欲
廿六 修旨空我非執我
廿七 養善愛以空物我
廿八 昇華慈悲與智慧
廿九 佛與魔一念之隔
三十 須把一切都放下
三十一 無執無往無罣礙
三十二 不使有一念著心
三十三 鍊就心意於正誠
三十四 由此岸度到彼岸
三十五 莫心起分別對立
三十六 真修不見世間過
三十七 萬法假相唯識道
三十八 孰能把心靜平住
三十九 總受我身束縛著
四十 跳脫出六道輪迴
四十一 念佛法門之殊勝
四十二 覺者放下迷者執

附記:
 回仲繁師兄函
 慰椿桂師姐節哀
 乩生須慎防識神
 致仲繁師兄節哀
 為弘道義無反顧
 布施

附      記

  

    世尊曰:『 一切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 但若心存妄想、分別執著則不能證得。 是以,一切修行旨在:放下『 妄想、分別、執著、私欲、煩惱』心;鍊就『真誠、平等、正覺、清淨、慈悲』心。 唯能『 放下欲心』,以『鍊就道心』者,斯已修回『真心』、尋回『自性』、明心『見性』矣。 真心 、自性、見性即佛心佛性,亦即成證聖佛菩薩  

 

  『修回真心』,乃無極禪化院,南天虛原堂 -林堂主哲三,秉持悟理共研,道修齊賞之原則,將多年悟道心得,揭櫫世人共勉,字句珠璣道出心修之機要,發人明醒,同登覺岸,庶幾鏡心,歸得證果

 

    良書徵求助印,冀望廣為普化,使人人能共沐道修之善元。有意樂助印贈發揚光大者可利用郵政劃撥帳號,每本工本費新台幣四十元整,多少不拘,誠心即可另本院堂當依祈願代為呈疏上天,造立功德,善願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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