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覺者放下迷者執 |
修旨在於能「覺」,唯覺者始恪能真正做到「放下」,放下「妄想、分別、執著、私欲」。能放下者,則此心「無煩惱」矣,此心「無所住」矣,可由自性流露出「真誠、慈悲、正覺、平等、清淨」之性光,以期證入聖佛菩薩之境界。然觀現今各教門大多都在宏法、宣化,雖很普遍,但是大多頗難步入修行道途,能真修實行者更難更少。是以,能真正悟入覺境而能放下者更是寥寥無幾,大凡都是受「物、情、欲、利」所影響而被緊緊束縛住,以致割捨不下。
「覺」-謂之菩提,是覺察、覺悟之意;覺悟,即徹悟,燭照無遺。「迷」-一般指不明事理,或言心之昧也、之惑也、或起心動念、或凡心著、心起妄想、分別、執著、私欲等一切著相、著法皆謂之迷。覺者轉識成智,迷者轉識成妄想、煩惱;覺者轉煩惱成菩提,迷者把菩提轉變為煩惱;覺者把情執轉變為智慧,迷者把情執轉變為無量的煩惱與痛苦;覺者靈明聰智,迷者無明昏沉;覺者放下-即是聖佛菩薩,迷者執著-即是凡夫、眾生;孰能覺?故言成證聖佛菩薩無幾。不覺則迷,但看塵凡盡是凡夫,故言芸芸眾生。
何能覺?覺由心生靈明之慧光而來。爾以能放下之靈明力,才稱之謂「智慧」;而以能放下之智慧力,才謂之「覺」。何生智慧?乃藉修學以「持戒」,一定要先嚴守不犯十惡(即殺生、偷盜、邪淫、妄語、惡口、兩舌、綺語、貪欲、嗔恚、愚癡)之戒律等,必須盡力消除這些惡業、惡劣根性,你的心才能定靜的下來,由定靜而逐次清淨,靜淨者,智慧生矣,上述即是「由戒而得定,由定而生智慧,由智慧而生覺,由覺而放下」之修學步驟。反之,若無戒無定,那非是你想生智慧就能增生智慧;若無智慧,非是你想覺悟就能覺悟;若無覺悟,非是你想放下就能放下。
金剛經云:「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此段之簡意,乃言心本是空,相亦是空,人法俱空,有何可取?修學者若認為我知也、學得也、契悟也、解脫也,那此心著相矣。似此見解,皆是有動心,既有動心,即是有生滅;若無此心,即一切法皆攝而不動,不動即內外皆如,故云如如不動也。又一切有為之法,即是世間萬事、一切現象都是有如夢之虛妄、幻化不實,是不得久長的;有如水上泡沫之易生易滅;有如露水之易蒸發消失、有如電發出瞬息快速之閃光-應作如此無常易變來觀想,才能使心「不著、不取」而如如不動。
修行法門無量,除障而已。當認真「修一切善,離一切相」,果能修善離相,此心覺矣。覺乃「明心見性」,覺可消弭一切業障,覺者是菩提道心、永不退轉。總之,覺者不取,「不取」即是無住,「 無住」方契如如;無住不取,即是「放下」,唯放下一切,才能使靈體歸於淨純光明,此契「反璞歸真」,既返本還原,靈輕清,可回歸天垠,及至踏入無極仙鄉,永伴 母娘身邊。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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