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叩稟「貪引禍害煩惱痛苦來」之有關常識供參
宗教上所說的「貪」乃是指對五欲的貪愛。
,另外亦有稱財、色、名、食、睡為五欲。)
和慧命,故稱「三毒」。
塵觸受之欲而言,此類欲貪比斷一般男女色欲還要困難,而且五蘊 、六根塵之欲貪甚為微細,故要斷除對五蘊的執著,並非一蹴可幾。 尤其是在家居士需面對柴米油鹽,面對事業,面對家庭生活經濟 等問題,其障礙更多,故若想要斷貪達到無我的生活,也會更加困難。
則難以計數乎?
著就會愈深,並且隨著貪著的膨脹,「執著」更會一層套著一層的 增加,而變得牢不可破,讓人生處處充滿罣礙、痛苦、恐怖也。
,故人們皆不免易受物我影響而頻頻患貪不已乎?
最後都會演變成「貪上加貪」,永無休止的地步。一個人一旦欲貪 和我見習慣了,未來想要學習無欲、無我的清淨修行,就會變得 非常艱難。
於對物質,對感受,對思想意志,對行為之貪著。有了貪著, 就有執著;有了執著,就會被束縛;有束縛也就不能解脫也。
貪著、貪愛、貪欲』而習以為常乎?
,而是不要對財富貪著,不要渴望享樂、貪著享樂。
爾虞我詐,偏離法理,甚至違法亂紀,淪為「賭徒」心態,此種人 即使有奇才異能,最終仍不能以善其後也。
布施無益也。例如以世間律法而言,一個偷盜者將偷盜得來的 財物,贈送給朋友,則其友人亦要負收贓之罪;一個索賄者, 將索賄得來的財物,與親人共享,親人亦要負法律責任,其理同也。
而世間沒有什麼財富比得上安詳自在的生活,故言『無貪最 大富』也。
之修行乎?
貪破戒,或因貪而犯下殺、盜、淫、妄者,多不勝數;而因貪淪 為階下囚,甚至殞命者,亦比比皆是。故修行最基本的工作, 就是要去除欲貪,欲貪不除,則修行難有所成也。
、吸毒傷身、好賭傾家蕩產,此皆源於心之貪乎?此等沉迷難醒 ,是自己禁錮自己乎?
無明覆蓋,愛結束縛』之關,而且一個人只要未達初果聖人以上 境界,都難免會犯以上惡習也。
世習性、或堅固執著、或執拗、或性暴躁、或牢記怨恨,只要任執
一惡習氣,也就難棄三毒否?
期去除乎?
者賭性堅強,有者嗜酒如命,有者妒心如山高,雖然習性不盡相同 ,但只要能如實知、如實見無常、苦、空、無我,去除「我執」, 皆可對治各種惡習也。
秉真誠信實而依正法、履大道,以熄滅三毒乎?
『聞思修』,確實了知「緣起法」的真理,如實知見「五蘊」的虛 妄,去除對「自我」的執著(我執),方能達成。而一個徹底滅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