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觀世音菩薩 降            中華民國86年11月29日

聖示:吾今日降著:『生靈的悲悽』 。 歲次丁丑年十月三十

                                     

第五十六章 身敗名裂,孤魂無依

聖示:世人總是這麼的愚癡,有時明知壞事之不能為而強為之,待悟醒時,悔之晚矣。為何不在事前先深思熟慮後再行之?那就可無悔恨之來也。

 

菩薩曰:徒兒,師徒今夜得再同遊訪靈!

 

虛筆曰:好啊!反正方便的很,又有恩師在,徒兒沒煩惱。如果是自己的話,那可沒有這個能耐。

 

菩薩曰:那好,走吧!

 

(師徒二人步出堂外,乘彩雲騰空而起。)

 

虛筆曰:不知目的何往?

 

菩薩曰:依為師所知,那地方你以前著書亦曾去過。

 

虛筆曰:不知哪兒?徒兒不明。

 

菩薩曰:是台中監獄刑場。

 

虛筆曰:那是以前之事,依徒兒所知,那刑場不是廢了嗎?

 

菩薩曰:雖已不用,但冤魂仍在那兒,難以脫身,總是被囚禁,無法超生。這就是惡報之借鏡,今夜就是要到那訪靈的。

 

虛筆曰:那地方徒兒好像是去過,已忘了不知著述哪一本聖書。且那地方的少年觀護所看守所,徒兒憶起好像都去過。

 

菩薩曰:不錯。

 

(師徒談論間,彩雲停在台中監獄後方(老刑場)處,師徒二人步下彩雲,前走幾步,見一魂跪地慟哭不已。)

 

菩薩曰:可免禮了!現今悔恨,又有何用?讓今夜之機會,使你輕鬆些。

 

(見跪地之魂抬頭,叩謝菩薩,慢慢起立,還見滿臉痛苦,淚眼滿身。)

 

菩薩曰:可將你一身之罪業說明,作為世人之警愓,減少你千劫之難。

 

范魂曰:有這麼好之事,還得感恩菩薩之慈悲。說起來還真是難為情,滿身之罪孽,實在不好啟齒。

 

菩薩曰:凡事總得要面對,坦誠的懺悔,才能歸正。如果沒有這種勇氣,就是無悔之意,值得反省檢討。

 

范魂曰:有菩薩這番話,我就坦白言明好了,我現今只不過是三十餘歲耳(即是槍決時之年齡),在一次經商失敗後,犯了搶劫之大罪。而在犯此大罪之前,其實都是吃、喝、嫖、賭敗光的,非真正經商失敗使然。曾到南部躲躲藏藏,且亦犯下了姦淫良家婦女之敗德行徑,法網恢恢,後來被人密告,而被捉拿定讞。主在於曾姦淫一女後,此女想不開而自殺,併搶劫之罪,而被判死刑,罪無可逭。所謂:「人總是糊塗的造罪自己。」深慮己身本性也不是太壞,怎會如此呢?被判槍決那天,真正悔醒,但大勢已去,惟盼萬劫再復,能重新開始!

 

菩薩曰:你本性是不壞,只是貪圖不當之行為,致而惹出後來之大禍,所以也才有今天造訪你的機緣,且看你在行刑前,曾口中默念吾之聖號而造今日之機。就如同常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如你能早些時日(就是在未造禍之前),恭誦吾聖號,吾一定會救度於你的。

 

虛筆曰:事後後悔,總是嫌晚。人嘛!愚癡就在於此,亦值憐也。

 

菩薩曰:就是如此,但盼歷劫重新為人時,吾一定會助你的。今夜就此好了,回去吧!

 

(師徒二人乘彩雲回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