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佛 降 中華民國97年5月24日
聖示:吾今日降著:『尋回失落的自我』。歲次戊子年四月二十日
第四十二章 生死與業
詩曰:生死無常恨事多。虛虛幻幻奈如何。
修持解決其中苦。去業安身樂可歌。
生死無常,帶給了眾生無限的恐懼與不安。一般人認為人死了
,什麼都沒有了。人的生命,並不是生了才有,死了就會了結,如
果是這麼簡單,人生就可胡理胡塗的混過,何須談什麼了生死呢?
其實人的生命未出生前就有了,死了又產生新生命,生死死生,生
生不已,是件很複雜的大事,所以必須藉『修行』來解決此一『生
死大事』。
一般而言,人死分為三種:一是壽盡而死-由前生善惡業報所感
之壽命到了而終止生命,如油燈燃盡,終必熄滅。二是福盡而死-壽
命不到不該死,但福己盡,沒吃沒穿,餓死凍死等。三是橫死-如遇
戰爭、水災、火災、或不可抗拒的天災、或車禍、或一切意外事故等
不正常的情況而死亡。
學道之人,對於死要有兩點的認知:
一、人生無常,隨時都有死亡的可能,或壽盡、或福盡、或橫死,故必須
及時把握時間,努力向道勤修,不蹉跎歲月,不浪費光陰。
二、不要以為人的生命都是壽終而亡,有些是現世所造的惡果,如學壞做
惡,或放逸、懶惰、蹧踏自己、或厭世尋短等等,這都不是壽盡而亡。
人生在未了生死之前,生了又死,死了又生,輪迴不已,這都是業力
使然。何謂『業力』?就是自己所作所為,由善惡存養所引導出來的力
量,此股力量稱為業力。今生所受的業報,就是前生業力而來;今生受
苦,乃前世為非作歹而來,怨不得人也,自作自受。是故,世人當極力
為善,讓業力呈現一片光明,切不可為惡而沉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