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                    中華民國97年4月26日

聖示:吾今日降著:『尋回失落的自我』。歲次戊子年三月廿一

     

第三十九章 立身明道

 

詩曰:立身明道最為先。本質安和性不偏。

  抱志心修歸善道。逍遙自在福綿綿。

 

    修身為齊家之根要,欲修其身,必先正心。心不正,則身不修;

身不修,則家不齊也。度己化人之心,覺世牖民之願,則無以成之也。

 

    觀今世態,倫紀日衰,綱謨日廢,敦行立身者少,傷天滅理者多,

兄弟鬩牆所釁,父子相殘生悲,夫妻反目相害,妯娌失和,醜行外揚,

倫理乖張,這都是不知立身所致,悖性悖理,無所不為,靈真俱滅,悲

苦悽涼。

 

    學道之人,先要知人身從何而來?從何而歸?其次要知從何

而起?由何而止?人身由先天一炁而生,應由一炁而歸;道由一念起,

應由一念而止。何謂一炁?一炁者真也,因為其真,所以長存。何謂一

念?一念者空也,因為其空,所以長在。人身為道身,宜有道念,道身

即道體也,道念即道心也。微此道身道念,焉有道乎?故必須立身立念

不可,念由心生,世人無道念,必生惡念,七情受制於惡念,無所不惡

矣。苟能去惡念而歸道念,而七情受撫於道,則無所不善矣。世人當立

身、立念、明道,返本歸真,達於虛無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