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佛 降 中華民國97年4月26日
聖示:吾今日降著:『尋回失落的自我』。歲次戊子年三月廿一日
第三十九章 立身明道
詩曰:立身明道最為先。本質安和性不偏。
抱志心修歸善道。逍遙自在福綿綿。
修身為齊家之根要,欲修其身,必先正心。心不正,則身不修;
身不修,則家不齊也。度己化人之心,覺世牖民之願,則無以成之也。
觀今世態,倫紀日衰,綱謨日廢,敦行立身者少,傷天滅理者多,
兄弟鬩牆所釁,父子相殘生悲,夫妻反目相害,妯娌失和,醜行外揚,
倫理乖張,這都是不知立身所致,悖性悖理,無所不為,靈真俱滅,悲
苦悽涼。
學道之人,先要知人身從何而來?從何而歸?其次要知『道』從何
而起?由何而止?人身由先天一炁而生,應由一炁而歸;道由一念起,
應由一念而止。何謂一炁?一炁者真也,因為其真,所以長存。何謂一
念?一念者空也,因為其空,所以長在。人身為道身,宜有道念,道身
即道體也,道念即道心也。微此道身道念,焉有道乎?故必須立身立念
不可,念由心生,世人無道念,必生惡念,七情受制於惡念,無所不惡
矣。苟能去惡念而歸道念,而七情受撫於道,則無所不善矣。世人當立
身、立念、明道,返本歸真,達於虛無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