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                    中華民國97年4月19日

聖示:吾今日降著:『尋回失落的自我』。歲次戊子年三月十四  

   

第三十八章 心之修

 

詩曰:心修道德善為人。安份無欺最實真。

  抱志虔誠知義理。光明正直尚堪珍。

 

    心不修治,社會無秩序,生活無意義、無責任,甚至於影響人群

之安寧,為非作歹,殺人越貨,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天可度,地可量,人心最不可測、不可防。知人知面不知心,

人生雖只咫尺之間,最難預料。人心最難以捉摸,最容易受影響而偏斜

,是故,心當知養,使之明照啟智。

 

    談修,修心也,一切善惡皆由自心。自心養善,令人安樂;自心造惡

,令人困苦。心為身主,身為心用,所以者何?佛由心成,道由心學;德

由心積,功由心修;福由心作,禍由心為。人心可作天堂,人心可作地獄

;人心可作佛,人心可作眾生。是故,正心成佛,邪心成魔;心慈是天人

,心惡是羅剎。心是一切禍福之根源,如能養修自心,作主定心,諸惡不作

,眾善奉行,自可得正果矣。

 

    世人應自修心,依道而行,勝誦千經萬典,因一切諸法皆出自心而出

,無窮無盡,不混不雜,如能修好自心,佛與眾生同也,亦可成證佛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