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佛 降 中華民國96年12月1日
聖示:吾今日降著:『尋回失落的自我』。歲次丁亥年十月廿二日
第二十章 懺悔業障
詩曰:正心懺悔意明真。業障減輕日日新。
諸事能知常檢討。無災無厄德堪親。
懺悔就是能誠心在聖佛仙神面前,沒有任何隱瞞的揭露出來,
改掉過去,重修未來,精進修行,悔過前愆。業,大抵分為善業與
惡業兩種。善業有助利人天之法,修己度人之功,必受福報。惡業
則阻障人天之善,防礙出世聖道,即所謂『業障』。每個人因自己
所造的業,阻礙自己現今之生活。自無始以來,造下不少之業,這
業力非常的大,因一時無法清除,唯有先行懺悔改過,從不再犯,
再慢慢造功立德補救。懺悔業障,如同還人債務一樣,無債才能一
身輕,自由自在。
人所造之惡業,就是業障,要設法趕快清除,否則將影響一生,
痛苦一輩子,難挨過日。如殺生者,必受多病短命之報;如偷盜者
,必受窮苦潦倒之報;妄言者,必受欺愚之報;心邪淫者,必受心
術不正之報;綺語者,必受他人誹謗之報;貪得者,必受貪得無厭
之報;心念壞者,必受惡毒之報。有業必有所其報,因果循環,乃
天地至公至正無私也。
懺悔業障,是清明己靈、安定己性之最好的修持方法,能知懺悔,
修才有所得,即是修卻過去,開往將來,這就是『道』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