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賢菩薩 降
 

中華民國90年1月6日

歲次庚辰年十二月十二日

聖示:吾今夜降著:「蠱」。

第廿九章 執 蠱


  執者,陷逆沉迷,智慧難明;執者,頑固不化,事理不清;執

者,固步自封,內心受囿;執者,剛愎自用,敗德亂行;執者,性

靈痼蔽,無法開啟。故可知執之弊至大且鉅,更可由而明白執之無

形毒害也深也。
 

  執者本身無法自知,而且更是無法接納他人之建言,至使一意

孤行,就因而造成好壞不同之差異,所謂「執」就是固在此點之不

化也。當然執之來是有其原因的:像是從小受到生活環境的影響,

在其心念上根深蒂固,無法隨著社會潮流而變化,這就是「執」生

之所在。當然如執於善則無可厚非,若是老執於不良而不改,則顯

得其執固不化矣。又若有些因知識之不足,而自以為是,認錯為

對,以誤為真,孤己心念,那也是生執的原因。此等現象而執者,

可說是最多也,此等之人又不知求取智慧以化執念,最為可悲也!

所以不論處何事,則不可執而昧,否則事將難成且易受人之恥笑。
 

  執於善則佳,不合時宜、不合生活之理念、不合情理之執則當

改之,否則將與人格格不入而受其毒,則己身之生活是痛苦的。所

以在仙佛訓示修持上,則當去「執」就是怕束縛了你心,無以啟

開,道門難入也。所以執念之害,除了相關生活的層面而外,當然

更無法談道修也。因心一旦受執,智慧閉鎖,道永無空隙可沁入

也。希世人當速除去「執」,則生活或道修,必有意想不到之妙

也。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