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目 規父轉孝

  浙江省富陽縣,有位錢如天者,擁有鉅大財富,但視錢如命,

一毛不拔,吝嗇異常,不食甘味,不近人情,而缺於孝行。

  一日,母病延醫,入市買藥,猶恐藥不見效,倘母病不癒,豈

不是白白浪費藥資,再三思維,念母死難免需要一副棺木,寧可省

下藥費,較為實際,遂不買藥,空手而歸。又一日,其妹買了肉來

孝敬母親,母聞肉香脾胃大開,病輕大半,正要起床調理,忽然錢

從外回來,問母身安否?母曰:稍好些,今日你妹妹買了一塊肉,

要給我補身,久思肉味,正想勉強起床烹調,求病快點好轉。錢

說:病若能癒,食之無妨,倘病不癒,用來祭靈多好,這些肉正好

淹漬起來以待祭靈之用,有靈不祭,人會難過的。母聞子言,默默

哀怨不食,內心卻真想吃肉,兒子之慳吝也無可奈何,伏枕而思,

病勢轉重,幾近昏迷不省人事。幸好其妺常常回來探病,聞情,憤

責其兄,區區一塊肉,不甘以奉母,為子之道,豈可如是乎!錢更

辯之曰:母病奉養厚薄,沒人看見,母葬之需過薄,別人便會批

評。我乃為母慎終大計,豈非完成為人子之道呢?幸好女兒孝思不

匱,為之延醫治病,母病始回春。

  後來,錢忽因感冒風寒,一病臥床不起,妹恐兄與母相剋,

乃迎母到夫家奉養,錢於是病情更加沉重。想吃美味,令其子明

模,上市場買肉,其子三往而三返,錢問其故,對曰:阿爹若病勢

不轉,買肉來吃那多浪費,應當節儉以待爹若不幸,可以作為祭靈

之用。錢責其子曰:你這個逆子,生前不供養,死後祭靈前,我可

能吃得到嗎?其子對曰:爹能責人,不能責己,兒係學爹,對待母

之教耳!錢聞子言,領悟事母之過,於是令子迎母歸,母之欲食

者,雖百金也不吝嗇,虛寒問暖,朝夕克盡子職孝養,一念之誠,

而病魔退避。不數日,病亦痊癒。

  善哉!明模能規父轉孝,可謂賢矣,自此錢如天孝行終身,刑

剋之星皆退,母享遐齡,子明模亦盡孝於父,天倫樂事,一家和

靄,瑞氣凝堂,萬事吉昌。誠哉,「孝﹂之一字,可格天地,感鬼

神矣。時值叔季之秋,人心不古,像錢之富資財,薄親母而不知反

省者,信有其人,父母在日,貧者,不知菽水以承,觀富者,不知

甘脂以奉養,棄倫常如敝屣,視錢財如性命,及其親死,則大事奢

華,盛極一時,正如錢所說:奉母厚簿,皆無人見,葬母不厚,

恐惹人評,良可嘆也,以其祭死之厚,莫若事生之誠。錢幸而能知

猛醒,棄暗投明;故能化凶轉吉。深願世人有不孝者,速改;而行

孝者,加勉,久行不怠,自然德日積禍日消,而福祿隨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