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目 屠犬惡報

  廣州城外簡智仁,父母見背,孑然一身,經營餐舖,惟肉包最

出名,一年下來最少屠殺野犬十幾二十頭,佐以料理,混入包子裡

頭當肉餡,致使人破戒者不少。

  智仁平日所走遍地方,犬爭相吠之,恨之入骨,而智仁不自知

也。凡如此屠犬十餘年,計有數百隻之多,積惡滔天,人神共憤。

  一日,忽染重病,臥榻呻吟,每每夢見床前群犬爭來討命,至

此,方知屠犬之非,雖延道士禮誦經懺,欲超度犬魂往生,俱皆罔

效,病至垂危之時,智仁變成狗形,手足並行,並作犬吠之聲,狂

呼云:世人不可屠犬、食犬,一生牢獄永免。親戚見之,多為醜

之,惟其不自覺身變犬形,喜食人糞,宛然禽獸無異矣。斯經數

日,一命鳴呼,魂歸地獄。冥王判以轉生為犬數世,以警後人。世

之好屠犬、食犬者,觀此可猛然思憬然悟,休謂天生萬物以養人,

恣意宰殺,而積罪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