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目 瓊花奇案 致富,娶妻方氏,賢慧嬌美,夫婦琴瑟和鳴。膝下一男一女,一家 和樂。徐之為人樂善好施,仗義疏財,有孟嘗君之風度,孔北海之
胸懷,故誼結金蘭,情契苔芩者,比比皆是,難以勝數。 妻乃備華筵,與兒女為夫餞別,且替之準備行裝。徐第二天早上離 家,乘舟由水路前去,喜萬里波平,一帆風順,不數日安抵漢口, 投宿旅舍,客居異地,頗增離索,心情鬱悶,乃沽酒獨酌,以解寂 寥。酒半酣之際,由隔房忽然進來一客,言曰:我乃漢陽貿易商 人,姓廖名通,為採買真珠來此,知君無聊獨酌,特來相陪。徐本 好客,萍水相逢,頓成莫逆,遂重整杯盤,且談且酌,言語投機,
遂結為異姓兄弟。廖少一歲尊徐為兄,徐稱廖為弟,非常親密。 者,不計其數。一日廖邀徐同往漢陽遊玩,抵廖家,果然第宅壯 麗,點綴幽雅,然此家乃是廖之膩友所居,並非廖所有。入門見一 婦人濃妝豔抹,體態嬈嬌,知非善類。廖曰:此即兄之弟婦也,名 叫彩霞,坐沒多久酒筵已備,雞鴨滿桌,極其豐富,徐看此情形, 怕有意外,一再請辭想離開,然廖夫婦十分殷勤,款待周到,徐終
被攀留,酒過數巡,徐覺腹中絞痛,暈倒在地,一命歸於黃泉。 塊,埋於後門之下,使其萬年不得超生。亟將徐之包裹打開,見真 珠、白銀頗多,一齊沒入己有,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從此廖儼然 富翁矣,之後結交當地士紳惡漢,有文有武,自以為如此,就可安
如泰山,然如此胡作非為,天豈能容乎!人可欺,天終不可欺也。 四處打聽查尋,不見端倪,以至家計日漸窮困,只好變賣產業,以 養兒女。一夜夢見夫君滿身是血,形容枯槁,兩眼垂淚言曰:夫被 人害,速往瞿塘,瓊花開香,仇可得報。方氏醒來知丈夫已死,哀 慟欲絕,當空招魂拔荐,極盡悲傷。從夢中之語細加推測,內有速 往瞿塘之句,於是身背著幼子,手牽著長女,穿山渡水,辛苦萬 般,囊中川資告罄,無可奈何之下,沿途求乞,以作盤資。經過一 段時間,終於抵達漢陽。此時,忽然聽到人聲喧囂,都說要到廖家
觀賞瓊花,花開五色,香味動人,此時方氏猛憶其夫託夢之語,瓊 花開香。亦隨人後前往,距街約半里之地,門前車馬,擁塞不通, 上自縣宰,下至四方百姓,都來參觀,門外貼有入場觀覽規程,大 人十文,小孩五文,半日間數數百元。而方氏雖身已到門外,無錢 可進入,幸好得守門者憐其身如乞丐,念其由後門潛入花園。此 時,縣宰與廖正在乘興飲酒賞花,驀地來個丐婦,並攜兒女,面容 憔悴,面帶憂愁,走到瓊花之畔,放聲大哭,突然間陰風慘蕩,瓊 花一時萎謝,觀眾十分訝異,各自分散。廖不覺發怒,指婦大罵, 何處丐婆,竟來廖府哭壞瓊花。縣宰見此情景,大為吃驚,即令差 役,叫婦人近前細加詢問,方氏訴其底薀,及亡夫示夢之語稟之, 哀求伸冤。縣宰知其委曲,即令差役將瓊花掘起,奇哉!花根綿延 數丈,直透所埋屍之地而根始斷,縣宰至此內心大悟,當場命提廖 通,並命掘地視之,有白骨一具,隨即帶廖回衙審問,廖知罪難 掩,從頭到尾,坦供不諱,縣宰判決,廖通夫婦用盡心機,謀財害 命,應處絞死,償命示眾,以儆頑民。而廖有螟蛉子某,託方氏撫 養以傳廖家,廖家所有財產,判歸方氏執掌。判畢,該地人民莫不
稱快,一時傳遍遐邇,引為勸化美談。 子,聰穎過人,後出仕雲南。嗟呼!因果報應之事,絲毫不爽,豈 謂神不知鬼不覺乎!試觀廖之虧心,詭謀巧計,埋屍滅跡,事機不 為不密,而獻媚官紳,結交惡漢,以為護持,智慮不為不周也,到 頭終致敗露,陽受絞死償命之刑,陰受絕子斷後之報者,何也?蓋 智可謀人,而不可謀天也,人謀雖巧而天報之更巧。彼以謀財害命 而致富,非富則不足以結交縣宰,雖有瓊花之香難得縣宰到家,縣 宰不到其家,雖徐妻哭倒花下,誰能為其伸冤呢?冥冥之中,實 有主宰者也。是故君子慎獨,不欺暗室,世人豈可輕忽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