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目 善培心德,後福無窮

  花延年,福建省永定縣人,家道小康,平素與林、毛二人非常

友善,因而遂結為異姓兄弟。毛有女兒想許配給林子為媳,託花為

媒人,定聘後,林竟然死了,林子家貧無法談及婚嫁,毛起廢婚念

頭,花阻止之,婚事暫且擱懸。

  花另有一位呂姓友人,與花交往也不錯,呂擔任建安巡檢,不

知愛惜字紙,任由婢僕以字紙糊壁,或擦拭污穢,花常常勸他,但

不聽。後來呂調轉他處,往來漸次疏遠。某日,忽然在市鎮上遇見

了呂,呂戴斗笠赤腳,花驚問之,你為何赤腳而行,呂說:我已歸

陰,閻王責我不尊聖蹟,罰在陰司充當勾攝差役,今奉牌文,您的

名字,亦列在內,我與你曾是善友,所以暫緩三天,再來引導你。

花自思平生作事,守正不阿,且又無事牽累,殊不以為意。惟有

毛、林兩家的婚事尚未完成,即請毛來家中談論此事,說:你之所

以想要與林家廢婚,主要是嫌林家貧窮,現在我將產業分一半

給林家,明天到你家立下字據,你當準備於明天與林家成親,以完

成你們兩家的好事。毛點頭答應回去了。第二天一大早,花偕同林

家子到毛家裡來,花親自書寫贈送財產字據給林子,並舉行婚禮,

兩家親事辦理完畢,花在家中等待,至第三天近午時刻,呂果然來

了,花說:你是要來引導我了嗎?答說:不是,我是特地來祝賀你

的, 玉帝嘉勉你,素無大過,心懷善念,且能分贈業產,成人之

婚,所以延壽三紀,並賜一科,可喜可祝。

  花一意行善,勤讀詩書,果獲上進,丁財兩旺,門楣顯耀,

壽至八十,無疾而終。善因善果,皆由心地所培也。

  太上感應篇云:夫心起于善,善雖未為,而吉神已隨之,或

心起于惡,惡雖未為,而凶神已隨之。是故,心為善惡之本,禍福

之機也。花延年者,于毛萌廢婚之時,而阻之者,乃存有要為之成

全之意,其善心已萌,吉神即隨於左右矣,迨至知其將死,而心不

悸,從容割產以助成婚,其善心純也,安有不逢凶化吉之理乎!願

世人,常懷善念,勉而行之,則終身無患,獲福無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