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古佛 降
中華民國100年4月30日 詩曰:
寡欲清心作準繩 郎中施藥滿腔誠 玄機不必經中悟 靈性依然見淨澄
古佛曰:常人與智者之差別,往往不在於智力與 能力,而是在於對物象的明覺程度,故 修行之人應遇事勤思,時時培養觀察與分析之能 力,則見情覺悟、見景覺悟、見人覺 悟之機會,就非難事也。 吾今日領福德正神蒞堂闡述,以悟世人。 福德正神曰:我乃台疆苗栗縣、銅鑼境內福德 正神,生於清朝雍正年間之台灣淡水廳、沙轆社 (當時台灣劃分為一府四縣一廳,即台灣府、淡水 廳、彰化縣、諸羅縣、台灣縣、鳳山縣)距今約二 百八十餘年。 我生於一普通家庭,父母皆是務農,由於當時 都是由朝廷從大陸派官員至台灣治理,且三年一 任,任期屆滿,回大陸即可升官,因此許多的官員 皆『千里為官只為錢』,視到台灣就任為升官發財 之管道,不但疏於建設,甚至貪污腐敗,導致一般 人民生活困苦,在『官逼民反』之情況下,民間可 謂『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 有一年,台灣大甲西社起事,燒毀同知衙門, 殺傷兵丁衙役,嚮應者有數千人,造成大安溪至大 甲溪區域局勢動盪不安,父母為了避難,於是帶著 我遷居至諸羅縣。 因我家中先祖略懂岐黃之術、家傳不少治病藥 方,後來父親即改經營中草藥鋪維生,我在耳濡目 染之下,學習了不少治病專門知識。因為閒時常至 附近寺廟參拜,得知有出家師父身染宿疾,但卻無 錢就醫,於是我即免費長期為其施藥,讓他們能安 心修行。 不但如此,我還在店門口貼出告示,聲明只要 是出家師父至家中抓藥,一律免費施藥,此舉甚至 感動修持懈怠的出家人精進修持,無形中增添了我 不少陰騭,且身少病殃。正是『種一善因,結十善 果;種十善因,結百善果;種百善因,結千善 果。』得入『聚善所』潛修,潛修期滿,即被派任 至台疆苗栗縣、銅鑼境內為福德正神至今也。 古佛曰:有施必報,有感必應,現世之所 得,無論禍福,皆有因果報應,如行放生、布施 等善業,即因種善因而招感善報,反之,如行殺 生、偷盜等惡業,必因種惡因而招感惡報也。希 世人明悟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