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古佛 降
中華民國99年9月18日
詩曰:
里化為冤仇,貽禍無窮,雖勝亦負,不祥大焉!故若
眾生懂得『禮之用,和為貴』之真諦,則依禮行事,
中庸處事,必能息干戈,留步天下無所困也。
人。
時,乃一通過院試之秀才,生性正義感十足,喜打抱
不平。
於法律知識更是一頭霧水,一旦要面對高深莫測之衙
門,便覺束手無策,而且當時法律程序並不完備,重
視口供,而輕忽調查,缺乏辯論程序,有些『知法』
之官員、胥吏甚至漠視百姓身家與財產安全。
有之罪名誣告勒索,也曾碰過違約、賴帳不還之財務
糾紛而損失不貲。因此激發了我學習法律專業知識,
為民聲張,提供司法協助之心志,此即當時人稱之
『訟師』。為了嫻熟相關法律知識與法律推理,對於
政府法律條文,如何撰寫訟狀,如何申請官帖證照公
文,熟悉訴訟技巧等,我皆精心專研,如:『刑台秦
鏡』、『驚天雷』、『折獄明珠』、『兩便刀』、
『蕭曹遺筆』,皆是我當時研讀之秘本。
好狀紙,一篇詞鋒犀利、論據確鑿、解析過人之狀
子,往往左右了縣太官之辦案方向,然而我不會因苟
圖潤筆之資而令兩造百姓蕩產傾家,大小驚惶不寧,
因此乃於方寸有虧斲損陰騭之舉。
者亦多,加之我高明之謀略、口才、嫻熟訴訟技巧,
故而盛名遠播,生意興旺,收入豐厚,積累不少財
富。
歿後,經福德正神接引,直上北邙山仙境,經一百四
十四年之修煉而證得嵩澤真人之果位。
訟師,若能兼顧『情、理、法』相關技巧而求勝訟,
不但無害於人,且有功於世也,勉思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