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古佛 降

                                              中華民國99年9月18日
                                             
歲次庚寅年八月十一日

 

詩曰:

訟師良莠有前因。潤筆成章莫為金。

一世清白方寸闊。守得天理德芳馨。


聖示:吾今日降著『靈語現真』。

第八章 刀筆為民,天爵以報

  
古佛曰:訟乃破家滅身之本,骨肉變為仇敵,鄰

 

里化為冤仇,貽禍無窮,雖勝亦負,不祥大焉!故若

 

眾生懂得『禮之用,和為貴』之真諦,則依禮行事,

 

中庸處事,必能息干戈,留步天下無所困也。

  吾今日領北邙山、嵩澤真人蒞堂闡述,以悟世

 

人。

  
嵩澤真人曰:我乃北邙山、嵩澤真人,在凡世

 

時,乃一通過院試之秀才,生性正義感十足,喜打抱

 

不平。

  當時我所處之時代,普通百姓識字者並不多,對

 

於法律知識更是一頭霧水,一旦要面對高深莫測之衙

 

門,便覺束手無策,而且當時法律程序並不完備,重

 

視口供,而輕忽調查,缺乏辯論程序,有些『知法』

 

之官員、胥吏甚至漠視百姓身家與財產安全。

  我有一近親在外地經商,曾被當地豪強以無中生

 

有之罪名誣告勒索,也曾碰過違約、賴帳不還之財務

 

糾紛而損失不貲。因此激發了我學習法律專業知識,

 

為民聲張,提供司法協助之心志,此即當時人稱之

 

『訟師』。為了嫻熟相關法律知識與法律推理,對於

 

政府法律條文,如何撰寫訟狀,如何申請官帖證照公

 

文,熟悉訴訟技巧等,我皆精心專研,如:『刑台秦

 

鏡』、『驚天雷』、『折獄明珠』、『兩便刀』、

 

『蕭曹遺筆』,皆是我當時研讀之秘本。

  一位好訟師,可為有冤難伸之平民百姓書寫一份

 

好狀紙,一篇詞鋒犀利、論據確鑿、解析過人之狀

 

子,往往左右了縣太官之辦案方向,然而我不會因苟

 

圖潤筆之資而令兩造百姓蕩產傾家,大小驚惶不寧,

 

因此乃於方寸有虧斲損陰騭之舉。

  所謂『一方山水養一方人』,因當時商人打官司

 

者亦多,加之我高明之謀略、口才、嫻熟訴訟技巧,

 

故而盛名遠播,生意興旺,收入豐厚,積累不少財

 

富。

  晚年時,我喜散財布施,修身論道,以度餘生,

 

歿後,經福德正神接引,直上北邙山仙境,經一百四

 

十四年之修煉而證得嵩澤真人之果位。

  
古佛曰:『訟者,公道之言論也。』一位正派之

 

訟師,若能兼顧『情、理、法』相關技巧而求勝訟,

 

不但無害於人,且有功於世也,勉思之。

  可,今日著書至此,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