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降 中華民國87年9月26日 歲次戊寅年八月初六日 聖示:吾今夜降著:「幽冥沉淪紀實」。
第三十二章 嚴刑酷罰苦煞人
聖示:如經嚴刑酷罰還不能悔悟之人,可說是無可救藥也,如世人在他人好言好語之相勸還不能改過正行,亦同樣屬於無用之人,絕無人願與之共處共事,因如此如同凶猛之野獸在一起相同也,所以人不怕有錯,最怕的是不能改過,能改即可成聖也。
菩薩曰:徒兒,再訪視七殿(最後一回)吧!
虛筆曰:徒兒遵命。
(服下菩薩所賜之丹丸。二人同偕步出堂外,上彩雲,騰空而起,朝地府之捷徑而行。)
虛筆曰:上回恩師尚未賜完助印「幽冥沉淪紀實」之功德。
菩薩曰:好,就此再接續述之,可免回程時間之蒼促。
六、助印功德厚,祿壽更延綿。 七、安然無惡緣,子孫盡孝賢。 八、工商增倍利,事業可稱情。 九、惡運不降臨,神佛常助益。 十、法界諸眾生,同生極樂國。
以上簡述十項,至於實質之功德不止於此,凡有所求,均屬功德之列,可多助印,可得多助也。可專案呈疏,地府有專案彙整行之。
虛筆曰:叩謝恩師開示!當然恩師此部聖書之著,非同小可,助印功德當然也更大也。
菩薩曰:不錯,難得之機,能揭露地府之實情,以供世人悟醒,所以有心普化者,可得其應得之功德也。
(師徒談談間,彩雲已臨七殿宮門前,冥王及判司、獄吏等亦同往常列隊恭迎。)
菩薩曰:免禮!
(教主隨七殿冥王前行正殿,虛筆同判司續遊訪七殿各小獄。)
虛筆曰:徒兒暫別恩師。
菩薩曰:你們去吧!
(就此,虛筆隨判司前行,續遊未訪完之各小地獄。不多久,來到了抽腸小地獄,獄官在門前接迎入內。)
(一進獄場,只見到處都栽立木樁,一個個罪犯被鬼卒綁立於木樁之上,動彈不得,然後見鬼卒抽出尖利長刀,向罪犯之腹部插入,再向上一抽,整個腹內之腸子流露出來。鬼卒以手挽住,再猛一用力一拉,整個身內之腸(大、小腸)盡拉出。罪魂痛的哀叫不已。又見到綠色糞屎及血水流了滿地,污穢不堪,惡臭難聞。)
虛筆曰:真是駭人,比殺豬還令人可怕!
判司曰:不如此厲刑,無以警之。
虛筆曰:這些犯了何罪?
判司曰:這兒是七殿,到了這裡來都是補罰其罪也,大多是由前數殿轉押來者,所以罪刑都是與前者相同也。他們在世都是為官不廉,刮取民脂民膏,或是地方惡霸,欺壓善民,或官商勾結,營私舞弊,從中私肥,或是假公濟私,中飽私囊。以上是為官者,至於一般百姓,則是為非作歹,專取不義之財者,亦得來此補罰,像前面刮脂鏟皮小地獄及吸血銅汁小地獄者都是一樣。
虛筆曰:真慘也,所以壞事不可行也。
判司曰:人就是如此執迷不悟,會知有今日之悽慘,何苦當初呢?再往下看吧!
(二人出獄後,到隔鄰之烙手指小地獄,獄官亦在前接迎。)
(一進刑場,都是鐵板之架,罪犯都將雙手擺放於鐵架上,然後見鬼卒將一甚大之鐵燙熨斗從左向右,烙燙而過,皮開肉綻的痛叫不已,只見手指之骨露出,真是嚇人!)
虛筆曰:這些是犯何罪?為何以此等之刑伺候?
判司曰:他們是在世時,偷盜他人財物或搶奪等,或是養媳賣給他人為妻、為妾、為奴婢,或是販毒、開煙館(古時有鴉片煙館供人吸食)傷人身體及破人家產,現今販毒者等,都得來此補罪,因惡在其手,所以當烙其手以冶之。
虛筆曰:真是以其人之惡,還治其人,應該的。
判司曰:再遊最後一個小地獄吧!這小獄較有看頭。
虛筆曰:何言如此?
判司曰:就是民間所說的下油鍋。
虛筆曰:像是炸油條一樣,脆香可口。
判司曰:想得美,悽慘無比。
(二人出獄,到了油釜滾烹小地獄。二人在獄吏之引導下,上了糾刑台,此台甚高,往下看,一目了然,在刑場上,約有百口之磚灶,灶上置一油釜,可裝百餘斤之油,鬼卒在磚灶下加火,油沸滾不已。然後獄官一聲令下,由長腳厲鬼,約丈餘身高,手持銅叉插起,向熱滾之油釜內放,不一會兒,只剩白骨,然後將白骨挑出於地面,看起來令人恐怖不已。獄官再一聲令下,百口之油釜同時進行,一起將罪犯叉入油釜內炸之,滾油四起,真是骸人,完畢後,再還其魂。受刑之罪犯,無不恐懼不已。)
虛筆曰:像炸「甜不辣」一樣之慘狀,見之令人恐懼。又不知他們是犯何罪刑?
判司曰:他們是一些惡劣之盜匪,或放高利貸(重利),或臣弒君,子殺父,妻殺夫(夫殺妻),弟殺兄,兵殺長官等,或亂倫之類的都要下油鍋的。
虛筆曰:原來如此,所以大多也是罪大惡極者,在此以前,以為下油鍋是唬人的,如今一見,並非虛構,惡者當牢以為戒。
判司曰:這是事實,無庸置疑,能知省者快回頭吧!今夜不辱使命,已完成諸小獄訪視之工作,聖務完成,可舒鬆心中之氣。回去覆命吧!
(二人回七殿正殿覆命。)
菩薩曰:後三小獄如何?
虛筆曰:更是厲刑,開了眼界,但太令人見之心寒。
菩薩曰:這是天命,不得不如此。為師帶你回去吧!下回續遊八殿。
(師徒二人乘彩雲回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