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降 中華民國87年5月23日 歲次戊寅年四月廿八日 聖示:吾今夜降著:「幽冥沉淪紀實」。
第十四章 偷盜毀謗罪不輕
聖示:世人總因善小而不為,惡小而為之,總不知心念一動,神佛時刻監察,是不會遺漏的,如不能憑良心去行事,罪業永遠是隨身的,應該時加惕醒之。
菩薩曰:徒兒,走了!趕快出發,可免四殿冥王在外等候太久。
虛筆曰:遵命。 (師徒二人同步出堂外,與地府四殿冥王同乘彩雲,朝地府騰飛而起。)
虛筆曰:徒兒見過四殿閻君,您好!
閻君曰:免禮!
虛筆曰:您不是剛著完書,還沒走嗎?
閻君曰:不錯,和上回一樣,稍等候,一起回宮無妨!而你與教主是到本殿來遊歷,所以等等,反正這也是末回來堂著書,任務已完。
菩薩曰:有勞等候,真不好意思。
閻君曰:應該的,也算是難得之機會。 (三人乘彩雲,騰飛快速,談談間,彩雲已過一、二、三殿,到了四殿正殿宮前,彩雲停住,下了彩雲,此刻判司、獄吏多人列隊恭迎。)
菩薩曰:免禮!徒兒,為師就在此與你小別,吾與冥王入宮休息,為了節省時間,你就與判司直接去遊歷未完之小地獄好了。
虛筆曰:徒兒遵命。 (此刻判司領旨陪伴虛筆離開正殿宮前,朝小地獄方向而行。)
(不多久,又聽到潺潺流水聲。)
虛筆曰:記得上回看過此小地獄,有如武俠小說中的機關情節,真是怕人!
判司曰:不錯,上回看過了,這次就不再進去了。吾倆往前走好了! (不多時,見到一小地獄,上寫「躄鍊竹籤小地獄」,獄前早已有二位獄吏在恭候著,引進二人。)
虛筆曰:這小地獄之情況如何?
獄吏曰:您可看看啊,描述所見,待完後,帶幾名罪魂來供述己身之罪刑,以惕世人可也。
判司曰:好啊。 (只見刑場,鬼役將罪犯按耐於地,長跪在鐵鍊上,腳心以竹籤釘住,直入土中,鮮血直流,哀痛不已,並大喊鬼役拔去竹籤以減輕痛苦,鬼役不允。)
虛筆曰:真是骸心,讓人見之心疼難過。
判司曰:不如此,怎能懲罪呢?
虛筆曰:到底在世之犯何罪?得受如此之懲罰。
判司曰:問問便知。 (此刻獄吏帶來數名,跪在判司之前。)
判司曰:依實說來,不得隱瞞!
罪犯一:我乃在世時,因缺錢用,一個人拿了一把尖刀搶錢莊,將錢莊之金銀首飾搜括一空,而以前曾稍微練過功夫,所以溜得快,沒有被抓到。
虛筆曰:練功夫,為了強身,怎可作為偷盜的功夫?不該。
判司曰:是啊,所以得受此竹籤釘足之苦,以為懲戒。
罪犯二:我所犯之罪與他差不多,而時代不同,我是貪念蒙蔽,以十五萬元之代價買來的手槍,用以搶劫銀行,得款百餘萬,雖一時發達,但總躲躲藏藏,未被捉到,但後來被人出賣,供出實情,死刑定讞,槍決而亡。誰知道到地府還得受此之刑罰?真是痛苦!
虛筆曰:好像電影情節,滿過癮的嘛!如此受懲,也不過分。
判司曰:是啊,搶劫之盜匪,認為得意之事,死後到此地來,就不會放過的。就此二位說說可也,反正這些人都是盜賊匪類之人,不管在陽間有無受陽律以制裁,然到地府來,都絕對不會放過的,反正五殿到九殿之苦,還有得受的。如能真心覺醒,罪罰較輕,否則得再加重其刑。 (二人離出小地獄,又向隔鄰小獄而來。小獄前又有獄吏在候引。)
判司曰:接著,此小獄是沸湯澆手小地獄,刑罰雖與前者有異,但罪狀同科。
虛筆曰:是不是也是盜賊之類之人?
判司曰:類似,情況差不多,但稍輕微些,進去看看便知! (二人由獄吏引進後,見刑場大約有百餘口之磚灶,灶上有湯鍋,正煮沸著待用。見鬼役將罪犯押在十字木架上,以沸湯澆燙其手,連續行之而不放過,只見手即潰爛,個個哀嚎不已!)
虛筆曰:罪刑為何?
判司曰:問問便知。 (獄吏提來有一男二女,跪在判司之前。)
判司曰:照實說來!
男罪犯曰:找在世時,父母早亡,無人照料,雖有祖母照顧,但我卻不學好,幹起小偷之勾當,專門做無本的生意,以此維生。誰知為了生活嘛!死後還要受此的懲罰。 判司曰:誰叫你雙手作怪?不如此嚴刑,那還得了,那整個世間不就都成了小偷之社會了嗎?該罰。
女罪犯一曰:我說出來,還請別見笑!我在世時,也不是好女孩,受到陽間虛榮心的影響,缺錢用,就當起扒手,以偷錢財花用,有時還結夥行之、平分,較為快速。誰知道,我因得病早亡,到此還得受此懲罰,要知道,憑本事好好工作,就不會有今日之下場。
判司曰:要知道,太慢了,認命吧!
女罪犯二曰:我與她差不多,但我並不像她那麼辛苦,還得在人多的地方穿梭作生意。我在世時,專門偷取孤老無依的養老院,偷他們的財物來享受,認為老人院那些老人有錢,行動遲緩,不會被抓到,所以較為方便。誰知此事無人知曉,到地府罪行難免。
判司曰:雖陽世能逃脫,地府哪個能遁形,容不了妳的。
虛筆曰:為了貪圖享受,什麼壞事都有人做,如果能知罪刑如此慘酷,應該可以知醒。
判司曰:我看難喔!好了,再看下面的小地獄好了。 (二人離開此小地獄,又朝掌面流液小地獄及刺嘴小地獄來。)
虛筆曰:怎麼獄前連寫這二個小地獄之名呢?
判司曰:罪科略同,也就是有者得同時接受此二刑罰,所以連在一起。
虛筆曰:古字真是奇啊!那「」字依整個名稱,應該是掌面流淚小地獄,不叫淚而叫液,取名也真奇。
判司曰:真是天縱聰明,能悟其意,當然古字,今之意思,如你所說的不錯。 (二人入到此小獄,只見刑場,鬼役手執如飯匙樣,大些、牛皮做的厚板,朝罪犯臉部垂打,每個罪犯雙耳頰紅腫,淚流滿面,嘴邊鮮血滴流,整個臉都變形,令人見之又好笑,又覺心疼。另外一個刑場,只見鬼役拿很長銅針或鐵針,朝罪犯嘴部直剌,個個疼痛、呼叫不已!)
虛筆曰:不知這裡頭之人是犯了何罪?
判司曰:讓我簡單說明較快,不然要他們一個個的說,太耽誤時間了。他們這些罪犯都可說是長舌男和長舌婦,經常說人常短,顛倒是非,遺害撥弄,離間他人,不論是親人或是朋友都是,讓人受苦,利害的還毀謗聖賢、經文,或先哲等,或利用經文編出淫詞,以為能事,諸如此類之人都得在此受苦刑,當然不是就如此放過他們,還要到拔舌小地獄,受拔其舌之苦,如毀謗經文、聖哲者,更得再受五∼九殿諸小地獄之苦,然後打入阿鼻獄,永不得超生,如果能省悟者,還要轉生畜類,那要轉生為人可就難了。像上面那個小地獄的小偷,待懲治了,也要轉生為畜道,償還他人。
虛筆曰:偷偷東西,就刑罰的那麼厲害,是不是太誇張了?
判司曰:聖書無虛言,怎可妖言惑世呢?
虛筆曰:說的也是,所以連丁點小事都得慎心,不要認為其小,神佛處處監察著,還得受苦呢?
判司曰:不錯,當多慎心呢?今夜時候也差不多,該回去覆命了吧!
虛筆曰:今夜辛苦您了。
判司曰:不必客氣,應該的,也是我的榮幸。 (二人同偕回到殿宮,拜見菩薩。)
菩薩曰:怎麼樣?還好吧!
虛筆曰:不錯,只是有些地方認為太嚴厲些。
菩薩曰:陰律無虛訂,都是依情理,不必懷疑。好了,為師帶你回去。
(師徒二人乘彩雲回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