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降

中華民國87年4月18日

歲次戊寅年三月廿二日

聖示:吾今夜降著:「幽冥沉淪紀實」。

 

第九章  罪惡分明懲治清

 

聖示:世人在世不明善之行可獲善報,惡之行必遭禍懲之理,以為不能直接明見而謬誤之,實在可憐,俟無常到來,一旦受懲治,方知了悟,但為時恨晚矣。

 

菩薩曰:今夜再次造訪地府。

 

虛筆曰:徒兒遵命,不知今夜到何殿?徒兒記得二殿已知明,今晚是三殿,是嗎?

 

菩薩曰:不錯,該走了!幽冥之路遙遠,不要再耽擱。

虛筆服下菩薩之丹丸,師徒同步出堂外,乘彩雲騰飛而起。)

 

虛筆曰:徒兒說實在的,每逢此部聖書之著,欲往陰間地府,徒兒總是怕怕的,雖有恩師之祐及丹丸之助,還是毛毛的。又見那些受嚴懲之罪犯,更是心疼心酸不已,難免有退縮之來。

 

菩薩曰:這種心態為師知之,這也難免,但不入地獄見述實情,怎能警世呢?

 

虛筆曰:這徒兒知道,但徒兒還有一疑問,還請恩師能予以開示。

 

菩薩曰:但說無妨。

 

虛筆曰:就是民問及世人言說,地獄(地府)只不過是佛家之說,而並非有此事實,徒兒亦受影響而存疑?又整個世界是否都回歸地府呢?

 

菩薩曰:此問甚佳,然為師帶你所見的,難道不是事實嗎?又世人不論何教,不只有各教經典可作依據說明是有地獄的,是不會錯的,耶教、回教或天主教等,在他們教典裡亦有地府的說明,所以是千真萬確,不容置疑。只因為世人往往造罪甚深,不知自醒,以為這都是虛幻的,等到已身真正魂歸之後就能知道,但往往到了這個時候才悔醒都太晚了,簡單說明之。

 

虛筆曰:叩謝恩師開示,徒兒亦見明之,不該存疑的。

(師徒談談間越過鬼門關,亦過一、二殿直來地府三殿,在此刻亦有旌旗隊伍前來恭接教主,相互禮畢,帶領前往三殿。不多時,到了三殿前,上書「三殿第一關」,在關前有關吏列隊跪接教主。)

 

菩薩曰:免禮!

(同時師徒步入關內。)

 

(到了關內,好似民間城市,人潮洶湧,熙熙攘攘,好不熱鬧,且到處如民間之店家,做生意等,與民間之繁華無異。)

 

虛筆曰:怎麼不是地府?是到何城市遊覽呢?

 

菩薩曰:這是地府三殿第一關,前面牌樓寫著,你沒見著嗎?

 

虛筆曰:徒兒知道,但與在民間情況完全相同,那好就藉此逛逛也好,但沒帶錢,此地用之錢是什麼情形?

 

菩薩曰:這是地府之逍遙處,和其他殿是相同的,都有逍遙之處所,亦是善人才能受此特別之待遇,至於用錢與民間燒的什麼冥紙是不一樣的,民間燒的冥紙,過往之人怎會得到呢?在此之人以其在世之德(這都有敘錄的),在此地暫以象徵性的交易憑證行之,而不是真正用什麼錢,所以說只要你有德,到此就有錢,不怕沒錢花。

 

虛筆曰:這很有道理,恩師說的是,原來如此。

 

菩薩曰:沒有時間讓你去逛,因著書主旨不在於此。

 

虛筆曰:徒兒想在此看能不能碰到熟人,也好聊聊或替之代話。

 

菩薩曰:不必如此。

 

(在此城之正東,有一輝煌燦麗的宮闕,民間少有,上面寫著「三殿宋帝王宮」六字,金字楷書書寫,奪目燦輝,此時見三殿宋帝王已在宮門前恭候教主,行禮畢,與教主同上正殿。在正殿前寫著「善惡分明」四字,亦有甚多之對聯,賓主坐畢,奉茗恭上。)

 

菩薩曰:徒兒你今夜可與判司二人同遊三殿情形,為師在此候著,他們會妥善照料你的。

 

虛筆曰:是的,徒兒遵命。

虛筆與判司拜別菩薩與三殿冥王,出了正殿宮門,朝黑繩大地獄而來。)

 

虛筆曰:請問判司,三殿設獄情形如何?

 

判司曰:與二殿差不多,一大地獄、十六小地獄,現在吾倆要先看看此黑繩大地獄

 

虛筆曰:原來如此。好像地獄之設事先都統籌好的,都差不多,真是奇怪。

 

判司曰:不錯,依需而設,以懲惡罪者。

(不多時到了黑繩大地獄,差不多與二殿活大地獄相同,所見罪犯都以黑繩捆住,十人一組,每組前後都有鬼役拖曳之,且有甚多之十字樁,把罪犯一一綁在樁上,然後以黑繩栓住其頸,二鬼一拉,喉頭受困,滿臉通紅,口舌併吐,血水併流,剎那間氣絕而亡,不多時,屍骨堆積如山,再以還魂扇揮之,孽風還其原形,個個哀叫不已,痛苦難挨。)

 

虛筆曰:不知這些是犯的什麼罪?要如此受苦,真的見之不忍。

 

判司曰:這些都是在世時:不忠、不孝、不仁、不義、無廉、無恥、不友、不悌之輩,死後得受此刑苦也。

 

虛筆曰:原來如此。

(此時判司邀虛筆同上受刑台。)

 

虛筆曰:怎麼上到此來呢?我實在不忍靠近他們。

 

判司曰:是要現受刑的幾人說說實情,好作為勸世啊!

 

虛筆曰:原來如此,那最好不過了。

 

判司曰:你們幾個將在世所犯罪行說說,不可有吱唔或不實,因罪業簿均已記實,從實說出,可免酷刑或裁減之。

(眾罪犯齊聲答曰:是的。)

 

罪犯男一曰:可否不說姓名,以免遺害子孫。

(判司點點頭允之。)

 

罪犯男一曰:我在日據時代是地方保正,在日本佔據台灣之時,為保顧自己,百般的奉承,不照顧里民,求得日本人之信任,吃好穿好,不管他人之死活,待台灣光復那年病故,就到此受此懲罰。

 

判司曰:算你還坦白。

 

罪犯男二曰:我在大陸變亂時是一位軍官,知大陸快要淪陷,求討好對方,洩漏軍機,致而使得戰俘遍野,並獲對方之信任,得到一官半職,求脫自己,怎知過了不到十年,死後魂到此地,受三殿冥王之責斥,得受此酷刑,其他並沒有什麼罪業。

判司曰:難道冤枉你不成?你之不忠之大罪難道不夠嗎?還嘴硬。

罪犯男三曰:還好,我並不像他們二個,我是一個平民百姓,只不過年輕時不聽父母之訓言,自己離家出走,置二老在家不管,使二老日夜為我思念,憂鬱而死,連送終都不到,如此而已,還得受此之苦,實在奇怪?

 

判司曰:你之「大不孝」之罪,難道不夠嗎?豬狗不如之東西,還敢叫屈嗎?

 

罪犯男四曰:我是新時代之人,崇洋心理特重,不重禮節,違反道德倫理,造甚多之淫業。

 

判司曰:還算坦白。

 

罪犯女一曰:那我更簡單,我只不過認為男、女應該平權,男人可自由,女人也可自由,所以不敬丈夫,到處勾三搭四的,不守婦道,多麼自由自在,搞不好就和先生離婚,誰知道,到此地就被黑繩捆綁,無法自由,知道也不要死。

 

判司曰:如今才知罪,太晚了,有辦法你就不要死,可以啊!

 

虛筆曰:此女罪犯一定是新魂,看她那麼新潮樣子,也讓人啼笑皆非,覺得可憐。

 

判司曰:人總是見了棺材才掉淚(這不算有悔意),有者見了棺材還不知掉淚,那才可憐(不知悔醒,最為可憐)。

 

虛筆曰:請問,那是不是有罪要一直懲罰,而無見天日之一天。

 

判司曰:也不是,看能否受懲罰有所知悔,再待教主特赦轉生(先在度鬼亭上修持),如終久不知悔者,只有犧牲讓其沉淪,縱有轉生亦為畜道。

 

判司曰:這幾個還能坦誠言述,註免七日苦刑。

 

虛筆曰:要說實在太多,說不完,我看這些事例夠了,往後日子還多呢!回去吧!免的教主等候太久。

 

判司曰:好啊!今夜就只此大地獄可以,下回再帶你看看其他小地獄。

 

(二人回到三殿宮闕,教主與冥王正談甚歡,見判吏與虛筆回來而停住。)

 

三殿冥王曰:恭送教主。

 

(教主與虛筆乘彩雲回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