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文昌帝君 降 中華民國87年9月20日 聖示:吾今日降著:『悟行清明感應篇』。 歲次戊寅年七月三十日
第七章 鑑察考校,奪紀奪算 |
太上曰:『凡人有過,大則奪紀,小則奪算,其過大小有數百事,欲求長生者,須避之。』
釋意:凡世人有過罪,較其大者將去其壽一紀(十二年),如過失較小者,則減其壽百日(算),而依罪過之大小分別論定處之。然而過犯大大小小有數百種之多,如果想長壽之人,則經常謹言慎行,而避免有錯,就不會被奪紀算。
然人之受生,性命壽算均記在天,接著再依人之功與過,延其年或奪其紀算,絲毫不爽也。人每天都受諸神之考校,一日一言,十日一奏,百日一結,然後依此以奪紀算之依據,使得一個人之壽命會有長短之別,且與上天所原記的有別(這就是一般術士算命者無法測知之事也)。世人當知,如想壽長如何行之呢?當然除立善、造功、去過而外,修身養性還是最根本的,因能修身養性,就會少過而無罪,如此一來還會增加功德,所以不但不會受奪紀算,還可延壽呢!故能知修是智者,以全壽功;不知修為愚者,以除壽算也。希世人能知明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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