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文昌帝君 降             中華民國89年元月5

聖示:吾今日降著:『悟行清明感應篇』。歲次己卯年十一月廿五日

                                     

第三八章 善惡惟心,惡孽惡報

 

 太上曰:『又枉殺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殺也。取非義之財者,譬如漏脯救饑,鳩酒止渴,非不暫飽,死亦及之。夫心起於善,善雖未為,而吉神已隨之,或心起於惡,惡雖未為,而凶神已隨之。』

 

 註釋:漏脯-乃指有毒之美香味肉品也。 鳩酒-即是有毒之酒是也。

 

 釋意:世之言殺,乃屬狂妄之事,但見其有形之殺,其實尚有無形之相殺才更加可怕也,像是無形的壓榨他人之錢財,間接使之走頭無路,或是詐欺他人之情感,使之尋短而喪生,或是風水之誤說,導致他人之不幸,或是為人師表,誤人子弟等等無形之殺害,才是更加的罪過也。

 

 又取不義之財之人,就好比取食有毒之香美肉品欲求充饑,或是要以毒酒來止渴,不但無法解渴,反而被毒而死,這都是無法得到滿足,反而威脅到自己的生命也。

 

 所以說,心念起於善,雖這善行尚未施行,吉神就會跟隨在你左右以助祐之。如一個人之心念起於其惡,雖惡未行,那凶神即已隨之而將之刑罰矣,故世人當多注意心念之起,不可有誤,可免自罪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