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文昌帝君 降              中華民國88年8月15日

聖示:吾今日降著:『悟行清明感應篇』。 歲次己卯年七月初五日

                                     

第二十九章 心念不正,行止偏失

 太上曰:『怨天尤人,呵風罵雨,鬥合爭訟,妄逐朋黨,用妻妾語,違父母訓,得新忘故,口是心非。』

 

 釋意:何以怨天?大多因己身之不如意,或坎坷途境而來,然而己身運命之好壞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何怪於天?同時這與他人也一點關係都沒有,何來之怪尤(生怨)別人呢?又天候變化,乃自然渠成現象,偶遇風雨不調順,就苛責惡罵不休,這是極無知、不宵之舉,應多內省才對。

 

 凡有訴訟或糾紛者,應設法居中調解,使之和順,兩造福也,更不可藉他人訴訟之機而歛人錢財,那陰德大損也,這等之事,其罪者大也。又有些人不能光明正大,搞些黨派,以擾亂鄉里、社會之秩序,這也是不該的,像如今之青少年搞幫派,相互爭地盤,相互鬥毆等危害社會,那罪也不輕。

 

 不可妄聽妻妾之語(即所謂枕邊細語),來違逆父母之庭訓。而妻妾之語並不是不能聽信,然而總因年紀輕,經驗不足,理念不夠深入,怎能與愛子之雙親來得經驗豐富呢?試問你該聽誰的才對?

 

 又喜新厭舊人之大弊病,即是得到了新的,就把老故的忘掉,誠不知故老者為好,何以呢?如人穿鞋,新鞋不一定適意,反而老鞋來得安和,所以為人應多念舊、惜情才對。口心相融者是善人,口與心相違者是小人,即是說與做,非同一碼事,這種人即是不仁、不義、不信、不親之人,應多避離,不可與之交往,可免受口蜜腹劍之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