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文昌帝君 降              中華民國88年4月25

聖示:吾今日降著:『悟行清明感應篇』。 歲次己卯年三月初十日

                                     

第二一章 心性污衊,敗德亂行

太上曰:『願人有失,毀人成功,危人自安,減人自益,以惡易好,以私廢公,。』

 

註釋:失-即是災禍。 

 

 釋意:心念不良,喜幸災樂禍,巴不得他人均有災難,而自己均可幸免,在人生之過程中,試問這可能嗎?且這種心念不端,違反了本性,有失德之虞也。見人有成,心存嫉妒,百般用計阻擾,或用不當之方法破壞,這也是不對的。試想如你之有成,受他人如此之情況相對,你作何感想?將心可比心也,況且一個人之有成,是經歷了多少之心血,怎可以不厚道而毀之?當與之慶賀才對。

 

 他人有難,尤應及時搭救,更何況危及他人而求自安呢?這都是內心腐蛀、存性不良之人,應及時醒之。

 

 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同心同力,此乃博愛之所在,怎可減除他人之福利而自身得益呢?這也是違反正心之所在,當避免之。

 

 又世人應知人生活在世上,要能以他人為重心,絕不可只為己而活著,這也是不對的,尤應大公無私的將之與共,共同享受人生的一切,這才符合世間之真情,希世人能常以古聖賢哲之箴言為勉,修身修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