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文昌帝君 降 中華民國88年4月3日 聖示:吾今日降著:『悟行清明感應篇』。 歲次己卯年二月十七日
第二十章 慈悲為懷,仁民愛物 |
太上曰:『射飛逐走,發蟄驚棲,填穴覆巢,傷胎破卵。』
註釋:射-以各種不同之器傷靈,如箭、砲、火藥等等。 飛-指飛禽而言。 蟄-即是隱藏。
釋意:此段旨意,說明應慈仁愛物,物物均有其靈,不可忍心殘害也,如能如此存心,必可得無限之後福也。
各類之飛禽走獸,世人怎可為了飽口腹,或是易錢財,以各種殘忍之工具來加以射殺呢?有失仁道。將心比心,飛禽之飛行,各類物獸之走動,有如人之生活行動一樣,如你受此等之驚擾,不時有器械在射追於你,你又作何感想呢?
昆蟲之類,均是藏慝的生活,如果挖其棲地,是不是會受到驚擾不安呢?所以凡是動作,尤當特別小心,均不可誤傷也,連螻蟻都是一樣。此如同人之居處,受到他人或是其他因素之侵擾,你會如何呢?
穴者乃生靈棲居之室,亦當慎心而不可隨意填置,在人而言,只不過是一小洞耳,其實對其他生靈來論,卻是牠們安窩之處,尤其各類之生靈,其棲巢處(如同是人之住家),不要輕易的去驚擾,使牠們能生活的愉如。
傷胎取卵更是不該,如生靈的有卵,即如同生靈之有子息後代,更不可一屍數命,那是多麼的可憐!猶如人之有孕、有後代,如遇相同之情況,那不是很悲悽嗎?故世人當知,凡一動一行得特別的小心,莫傷仁以敗德,則罪業難贖,如能存仁以正德,則必存無限之後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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