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文昌帝君 降 中華民國87年11月29日 聖示:吾今日降著:『悟行清明感應篇』。 歲次戊寅年十月十一日
第十二章 鍊性養德,培根心靈 |
太上曰:『推多取少,受辱不怨,受寵若驚,施恩不求報,與人不追悔。』
釋意:人當養其知足之心,如不能知足,往往就是戕德害身的根源,知足就是無屋可住,亦能坦然席地為床,如不知足者,就是華廈高屋亦不稱意,且不知足者,其欲必多,為求利故,所以煩惱亦多。知足者,無欲無求,就無煩惱之患也。
『推多取少』:普通以兄弟分產,或朋友交財言之,不要貪求,自可心安有福,並非一定要多得才是福也。
又凡恥辱之來,必有其因,故當深入探討之,有者辱之來,是自取者,那就無可怨也,倘若辱由他人而來,更當予以置之,不去理會,凡大智大勇之人,就在於能忍辱而成大事、立大功也。
『受寵若驚』:人當虛心以求其正,事如當為,則受人之誇顯亦不必在意,因這乃是本份之事,故須以驚來奇之,不可受惑而亂性亂德。
施恩求報,乃貪心不泯。與人追悔,乃吝心未了,須施與不住相,才可得福祿無量,更何況誠心的施與一文錢,可消千劫之災,如有圖報之心施與,那就是千金萬兩也無福德之量。追悔應在惡上去追悔,那惡念自會漸消,絕不可在善上去追悔,那善念漸除也,所以財施應以不追悔,來求得真正之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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