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湘子仙翁 降 中華民國95年12月9日 聖示:吾今夜降著:『回心思道』。 歲次丙戌年十月十九日
第三二章 明心善惡
所謂善者,行為發自良心,光明正大,大公無私,利人損己之事也。所謂惡者,行為昧性,心地暗,私慾動,其間含藏許多蔽情,損人益己之事也。惡有大小,大則如傷生害命,小則口是心非。害物命,冤必纏,口是心非,行必愆,造諸惡因,皆是昧性欺心而來。人性本善,心如燃燈,明可質鬼,暗則不能見物,迷心昧性,皆由物慾所蔽,七情所惑,以致為非作惡。人為萬物之靈,有良知理性,心明知私慾欺心,心暗則任意惡行流浪,終必受惡報,是善是惡,自可分明矣。
蓋天地至公,福善禍惡,如影隨形,不爽絲毫,故人當擇善而固執,莫作惡孽行,一失足成千古恨,能不戒乎。一個人若能修心向善,恪遵倫常道德,身心自必舒適,行事明達無畏,平生修善造德,善氣宏揚,天必格之,人必敬仰,自然移凶化吉,所謂善者昌也。
倘若心不善,胡作妄行,奸詐貪婪,亂倫敗德,為非作歹,見財動心,造罪造業,見色起邪,妄造孽案,或利慾薰心,傾人家產,種種惡因,冤冤相報,贖罪於世,坎坷不全,必受惡報之慘,貽禍子孫,千古臭名,所謂惡者亡也,誠非虛言。
明乎善惡,諸惡不作,端正己行,福必自臨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