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湘子仙翁 降             中華民國95年7月8日

聖示:吾今夜降著:『回心思道』。   歲次丙戌年六月十三日

                                     

 

第十一章 回心安忍

 

 人與人之間必須靠回心安忍的德性,才能化解爭執;依相互之間的諒解,才能消除仇恨的良策。回心安忍的主要意義,不但可除爭執,還可設身處地發自內心的原諒別人,使人人實踐,以達到人與人相處的最高境界。

 

 回心安忍是鍛鍊心性的良機,是人生生命過程中必須具備的心態。忍人所不能忍,耐人所不能耐,才能達到理想,成就事業。不可因一時氣盛,不容於人,你爭我奪,此乃不忍之人,是為非作歹之念也。

 

 修身主在於修心性,慈善之人,忍而不狂,烈火不昇,為人著想,不爭名利,皆是回心而修其忍也。千萬不可一時氣忿,造橫怨於一時,構遺禍於終身,甚者傾家蕩產,累及父母、妻子、兒女,其禍害無以盡言也,所謂:「小不忍,則亂大謀」。

 

 回心於「忍」之一字,其受用無窮也,更不可須臾離也。千古聖賢,為人處事,前後一轍,乃治世之法也,豈可輕忽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