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殊菩薩 降 中華民國93年12月5日
聖示:吾今日降著:『處世修持珍要』。 歲次甲申年十月廿四日
第九章 消冤孽(二)
冤孽不消,永遠痛苦難挨,無以見天日。現代男女,非但冤孽未消,
還增冤孽、添冤孽,好比貪高妄想,爭功奪果,上火生氣,搬弄是非,
不遵規矩,不受教訓,盡都是自添冤孽,自惹冤孽。多少原人被冤孽
給弄壞了,各處道場將成而後敗,方盛而後衰,風來風去,顛顛倒倒,
都是冤孽未消,先生有先生之孽,後學有後學之孽,人多孽多,消解不開。
所以,起風降考,大原人頂災頂劫,小原人魂飛魄散,冤孽真是厲害。
蓋道真孽亦真,未得真道,冤孽可遲緩,一得真道,冤孽速要清還,這
本冤孽冊,自己都不知有多少,只有將冤孽速速還清,自己才能落個清
淨的身子。
消冤孽之法,齋戒或誦看經書都可以,當然不如開荒打引,辦堂會眾,
引度原人,為無量之功德,可消無量之冤孽。試看有功有德之賢人,人
神歡喜,平安清吉,這就是冤孽消清了。倘若遇事不能順遂,常有礙阻
,這都是冤孽未消,前債未除使然,誠恐連臨死之前都死不明白,一點
靈真被冤孽給扯住了,試問如何能返回天界呢?唯只下地獄一途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