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殊菩薩 降 中華民國93年11月28日
聖示:吾今日降著:『處世修持珍要』。 歲次甲申年十月十七日
第八章 消冤孽(一)
人自寅會降世,生死輪迴,造下無邊之罪孽,冤冤相報,無有了時
。一旦投入道門,疏文一表,三曹通曉,那前劫冤魂都在地府等候,
怎麼肯讓你給騙了。首先殺孽之債,難以解脫,縱隔三世、五世、八
世,或千萬里之遙,還是找得到你取命。所以你這邊開道,那裡就有
冤債纏擾,或是瘡病折磨,或是考風顛倒,或是水、火、刀兵之災,
或是跌打損傷,或是口舌生非,都是冤孽,或是見鬼見妖,取你性命
,或是晝夜不分,精神恍惚,必定讓你退志破戒,依舊和冤債一路同行。
所以,聖佛仙神勸人立層層功德,以齋戒消殺生之孽,以誦(看)經
書消惡口兩舌之孽,以捐印善書消奸盜邪淫之孽,當然助印善書,要捨
得金錢,如果沒錢,助發善書規善,或下工夫研讀經書也可以,其餘像
開荒引眾,辦堂結緣,總可消自己的冤孽。
世人當知,冤孽仇人,日夜等候,總不鬆懈,想取你性命,如果自己不
知精進,冤孽一旦上了身、投了竅,六神亦無法作主,就越發糊塗,哪
有不敗道之理,所以當不退心志,
堅心修持,才消得了冤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