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賢菩薩 降 中華民國94年7月24日
聖示:吾今日降著:『處世修持珍要』。 歲次乙酉年六月十九日
第三十九章 尊師傳(一)
三教聖人,古代帝王,莫不有師,當此普度,進道之人,
亦有傳道之師(人師或天師)。生身者父母,但不能替之了斷生
死,師傳道,度救性命,師恩重也。尊師者,乃在敬其有
道,若師之年紀比我小,學不及我,功名不如我,言詞不勝我,
度量不高於我,既受開示引保,就得尊之、敬之;若師之年紀比我
大,學識、功名、度量等均受敬佩!那尊之、敬之,當然不用說。
尊師之說法:一要心誠意實,不可欺瞞;二要言語謹慎,不可頂撞;
三要禮貌周到,不可輕慢。除了以上三點,道場中的事也要遵師,
認真不辭辛苦去辦好,有錯受規改過。尊師之大者,替師開荒,引
度原困,絕不覺苦,則功乃大也。
其次,要認明道中大意,要顯示道中好處,以言語抉持,
這也是尊師之事,若遇有考魔,先要設法保全,謹守其正。不揚師
短,不彰己長,師長有過,上天鑒察,與後學無關,也拖累不了你
,只要重道尊師,神必功記,斷不虧負。
在道場中,最忌諱的是自我自大,目無尊長,撥弄道親是非,
說長論短,拉攏道親,自立派別門戶,唯我獨尊,這必受上天嚴重
的考察,枉費進道修道,自招魔孽,此等之人,無道可修,也終無
法道成,慎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