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殊菩薩 降 中華民國93年10月24日
聖示:吾今日降著:『處世修持珍要』。 歲次甲申年九月十一日
第四章 明因果(一)
世人當知,上自天界,下至地界,中而四大部洲的人界,為神、
為仙、為鬼或為畜牲,皆在因果之中。神仙不昧於因果者也,而
人卻落於因果顛倒變化之中而不自知。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
欲知後世果,今生作者是。前世之因,今世之果;今世之因,又將
是後世之果也。六道輪迴,循環不已。
然畜生有胎、卵、濕、化四道,而人有富貴、貧賤兩道。今生富貴,
乃前世積德行善之因而來,好因有好報;今生貧賤,乃前世作孽造
罪使然,壞因得惡報。生生死死,十殿閻君有本千年簿,記載清楚,
公道絲毫無差。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報有早遲,有明暗,有合數世
加減乘除而報,故有看得見之報,有看不見之報,有因果就有生死,
有生死就有善惡之報。
世人也應該明白,無因果不能成為父子,無因果不會成為妻子兒女,
親愛歡喜也是因果,冤家煩惱也是因果,不是天地定的,也不是十殿
閻君強派的,乃是人自造自受,無奈改頭換面,姓王姓李,在輪迴路
上,來來往往,昏迷不覺。
世人不信因果,說什麼人死如燈滅;不信報應,說什麼只見活人受罪,
哪見死人戴枷?因而放縱自己,胡作非為,真是不該。世人當深信,為
善必上天堂,為惡必墜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