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殊菩薩 降                  中華民國931024

聖示:吾今日降著:『處世修持珍要』  歲次甲申年九月十一日

 

  第四章 明因果()

 

    世人當知,上自天界,下至地界,中而四大部洲的人界,為神、

為仙、為鬼或為畜牲,皆在因果之中。神仙不昧於因果者也,而

人卻落於因果顛倒變化之中而不自知。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

欲知後世果,今生作者是。前世之因,今世之果;今世之因,又將

是後世之果也。六道輪迴,循環不已。

 

    然畜生有胎、卵、濕、化四道,而人有富貴、貧賤兩道。今生富貴,

乃前世積德行善之因而來,好因有好報;今生貧賤,乃前世作孽造

罪使然,壞因得惡報。生生死死,十殿閻君有本千年簿,記載清楚,

公道絲毫無差。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報有早遲,有明暗,有合數世

加減乘除而報,故有看得見之報,有看不見之報,有因果就有生死,

有生死就有善惡之報。

 

    世人也應該明白,無因果不能成為父子,無因果不會成為妻子兒女,

親愛歡喜也是因果,冤家煩惱也是因果,不是天地定的,也不是十殿

閻君強派的,乃是人自造自受,無奈改頭換面,姓王姓李,在輪迴路

上,來來往往,昏迷不覺。

 

    世人不信因果,說什麼人死如燈滅;不信報應,說什麼只見活人受罪,

哪見死人戴枷?因而放縱自己,胡作非為,真是不該。世人當深信,為

善必上天堂,為惡必墜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