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賢菩薩 降                   中華民國9443

聖示:吾今日降著:『處世修持珍要』。  歲次乙酉年二月廿五日

 

第二十四章 知布施()

 

    能知付出布施是好事,只要真心的去做,處處是功德。比如捐

在廟堂,供養聖佛,必沾聖光不少;捐給道親,他開荒分你功德;

捐在宮堂寺廟上下支用,記你功德;或捐在辦法會結緣,增添體面

,神人歡喜。其他的,像濟貧、助印善書、助道,都得捨財不可。

 

    試看風塵中之人,妄費金錢,虛花浪費,揮霍無度,反買一身

罪孽。至於助道之事,乃是藉東方之財,買西方之佛地;藉四方之

財,買四方之聖地。一本萬利,記在天堂,如此大便宜事,應知勉

力去做。

 

       俗話說:『東方不窮,西方不富,這回普度,專辦西方之事。』

就是辦完家業,上天也會眷顧於你,斷斷不會讓你餓死。當然付出布施

,要看自己有無,並不是要你傾家蕩產,逼你受苦。自普度以來,多少

大原人捨身捨命,就是亂死而無怨。是故,豈有吝金錢而不捨之理。爭

得一葉蓮台,勝似萬兩黃金。而且三期時至,名為掃世劫,禍亂一到,

萬般化為灰塵,性命難保,金錢何益?所以可考量自己的錢財,留七分

度日,捐出二、三分做善事,濟貧助道等等,財也捨了,德也培了,到

那時,不知有多少好的風光看不盡,也不知有多少好的榮耀享受不盡,

即可邁向清涼逍遙之地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