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賢菩薩 降 中華民國94年3月20日
聖示:吾今日降著:『處世修持珍要』。 歲次乙酉年二月十一日
第二十二章 培心德(二)
談修行,主培心,且重道德,正品端行,良知不昧,光明靈性。
再述欺心敗德之事:
八、辦功結緣,性情不改:有者知曉辦功結緣,但脾氣暴躁不修,一時
遵敬師尊,親熱道親,一時則反面無情,薄待父母,批評道親,兄弟不
和,與人爭吵,忘了根本,這即是欺心敗德也。
九、當道主事,亂了心志:有多少當道主事,赫赫有名,因一念之欺心
,做出敗德之事,上天不祐,夙怨牽纏,墮落不堪矣。
十、事理不明,無名冤曲:元神昏迷,智慧不清,扭曲事實,使人蒙不
白之冤,有苦無處可訴,這就是道地的欺心敗德。
尚有甚多,無法一一多作詳述。但在道場中,最可怕的是挑撥是非,
分黨別派,搶奪同修道親,自以為自道最好,昏迷己身,這也就是昏
庸之人,道場修行何用?更是欺心敗德也。
修行之人,須謹慎欺心敗德之事,要孝敬上人,要尊敬師長,要和睦
道親,要正直無私,要午夜自思有無愧對處?要安份守命,做該做之
事;要金錢清白,不佔分文;要守根本,做好榜樣。凡對不起天之事,
一件不為;對不起人之事,一句不說;寧人負我,我絕不欺人。果能培
心德,上可格天,下可感人,人神歡喜,自然魔考不來,辦功則功成,
修果則果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