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殊菩薩 降                       中華民國931226

聖示:吾今日降著:『處世修持珍要』。   歲次甲申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十二章 改脾氣()

 

    在諸多毛病症候,不可犯的都得細心的調理,像是貪字最須戒慎之。

做事隨緣隨份,聽天由命,不可妄想貪高。有些人一當了道,親貪亂度,

認為是必然,貪不到手,就生嗔恨,就因而有欺師作魔之事,大貪大魔,

小貪小魔,也不知有多少人在道場中也上了貪高的當,貪高及下,時而有

之。所以有志於道之男女,絕不可貪功果,只要功果真,上天鑒察明白,

何患沒有賞昇,故有暗地墮落者,有明地受屈而上天賞昇者。貪之一字都

得避諱,因貪一定會有你爭我奪的情形,同時也會有相互譭謗、撥弄是非

的現象,到兩敗俱傷為止而已。

 

    另外刻薄也要注意,存心不刻薄,用錢也是一樣。對待道親、後輩,

以寬厚為主,多體貼別人的艱辛,安慰別人的心思。自己的穿用飲食,當

可節省,但用人作事,金錢則要放寬些,大家才會努力,別一味刻薄而喜

懲者,財義兩刻,埋怨必多,那又怎能辦道場度濟別人呢?

 

    三教聖人,製下經典,治人毛病,毛病是後天血心,先天是沒有的。

像小孩子,兩三歲時,渾然天理,喜怒哀樂,全是無心,哪有什麼毛病?

待後天漸漸長大,習慣愈來愈壞,才有種種的毛病。修持就是要修回孩子

的神仙體,因神仙是沒有脾氣的。